苏粤计生委 被起诉后 才公开社会抚养费


社会抚养费,早年被称為超生罚款或计划外生育罚款
2002年,国务院《社会抚养费徵收管理办法》明确,
社会抚养费是指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,
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,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费用。

根据这一定义,律师吴有水认為:
社会抚养费应用於「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」,其收支情况无疑应向社会公开。

然而多年来,各级计生、财政部门
从未主动向社会公开过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。
今年9月,国家审计署首次明确表示,对社会抚养费关注度不够,近年来未组织过全面审计,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底数。

苏粤计生委 被起诉后陆续公开

公民申请政府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的过程并不顺利,
最近两个公开社会抚养费徵收总额的江苏省人口计生委,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(9月底前是广东省人口计生委)
都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的相关信息。

吴有水将江苏、广东两省计生部门诉至法庭。

本月初,
在法庭受理此案的背景下,
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向吴有水「口头」公布了江苏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徵收总额為12亿。

在广东,
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院,对吴有水的起诉均拒绝立案。
本月2日,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向广东省卫计委、省财厅、省审计厅快递了《关於公开广东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的申请》,
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的行列。
两天后,
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选择直接向社会通报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徵收总额:14.56亿。

4日的通报中,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还表示,该省的社会抚养费徵收由相关部门统一徵收,所徵收的社会抚养费统一交至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帐户,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。该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所需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,纳入年度财政预算,与社会抚养费没有直接对应关係。

上月1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通告:
要求辽寧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海南、重庆、甘肃7省人口计生委限期
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。

这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,
主管部门首次对社会抚养费应否公开、应如何公开等问题,作出明确表态。

然而至今,
尚无一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支出情况。
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是:
「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委託乡()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徵收,上缴县级国库,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,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,收入和支出不掛鹇。因此,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」。

吴有水认為:
社会抚养费的徵收标準混乱,「相信省级计生委、财政厅确实不掌握该省的社会抚养费收支明细,但这恰恰说明他们的失职,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一直失於监管」。

独生子女奖励费哪去了?

2013年以来,当年旨在让公众更好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,仍存在着。
这一政策已存在30多年,不少省份标准还停在每人每月5元,许多年轻夫妇从未领过,
那么这笔钱哪去了也受到公众质疑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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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35 年血腥悲情牺牲,换来 危机四伏 人口困局 !!!